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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避税港,是指世界上有些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流入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对外国人在本国或本地区投资开设的企业不征税,或者只征收远低于其他国家税率的税,从而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不承担或少承担国际税负的特殊有利场所。避税港因其低税率,注册程序便捷开放,能避开政府严格的外汇管制等优点吸引着大量外国资本和外国企业。但是,避税港的存在,在税收收入上给其他各国经济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在资本转移上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扭曲效应,也给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因而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保护税源,打击避税活动,很多资本出口国针对纳税人利用避税港避税的情况,纷纷通过国家立法制定出避税港对策税法制度。避税港对策税法制度,通常是以一般反避税法规或专门的反避税港条款形式,对在避税港国家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拒绝提供税收延迟的优惠待遇,或者对其消极投资收入拒绝税收延迟的优惠待遇。美国,日本,英国和德国的避税港对策税法制度最为完善。
本文介绍了避税港的理论内涵,分析避税港的经济危害性和建立避税港对策税法制度的必要性,通过分析美国,日本,英国和德国的反避税港税制的基本内容及特点,对建立我国的反避税港对策税法制度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