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看到一种表现内容主观化的体现“思想”的艺术正在当代社会的绘画领域产生巨大反响,并受到艺术创作者、消费者及其分配者的一致推崇。然而它所具有的抽象、难懂甚至怪异等特征却使人们意识不到像写实艺术那般明晰的价值。于是,本文的主要问题便是现代社会中思想艺术的价值何在?为何它能在写实艺术的清晰脉络外另辟蹊径? 实际在当代社会中,一件无形的事物却获得了很高的价值认可的现象已不仅仅发生在了绘画艺术上,更于社会范围多见。这使我们意识到,对这样一类问题的探索,其意义非仅限于对艺术领域的变化做出相关解释,而更是一种对文化现象甚至经济现象、社会现象的深入探究与分析,值得众多社会科学给出其独特的方法视角和研究解释。因此,本文就拟跨越纯艺术领域以社会学视角去思考和探索这个问题的答案,即对无法用具体物质进行价值衡量和量化的事物作一次价值渊源追究的勇敢尝试。 基于经典社会学视角对研究提出的落到历史和社会的动态语境的要求,本文抛弃原先对艺术形而上式的研究方法,选取亚历山大(Victoria D.Alexander)的“文化菱形”理论作为理论分析依据。重点考察了北京宋庄等地的三类艺术参与者——创作者、消费者和分配者的行动和行动意义,发掘他们各自对思想艺术追求的本质原因,从而最后完整呈现思想艺术社会价值的来源。 在以半结构化访谈为主的质性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给出中心答案:思想艺术的价值是社会三类行动者——绘画艺术创作者、绘画艺术消费者、绘画艺术分配者——共同推动的结果。其中, 绘画艺术的创作者,在追求思想艺术带给自身自由、独立的最高艺术境界、成就“真正艺术家”称号的合法化的目标价值中,积极自觉地推动了思想艺术的生产创作。 绘画艺术的消费者中很多具备经济实力的富足人群,以追求和拥有思想艺术的作品去证明或表现自己不同于他人他群的符号地位价值,通过付出高价购买和占有思想艺术品而成为思想艺术品市场的主导消费力量,因此推动了思想艺术的消费市场表现。 绘画艺术的分配者被区分为间接分配者和直接分配者两类。间接分配者的立场在于坚持自身所在的现代美学理念而拥护思想艺术作品,捍卫自己的美学话语权力;而直接分配者则能在成功运作思想艺术品后为自己获取丰厚且能不断复制的利益。因而,他们为了获取思想艺术品带来的权力和利益的价值而构建市场分配体系,共同推动思想艺术的传播。 因此,这三类行动者作为与绘画艺术的构建息息相关的社会结构——其所编制的整合力量在各自追寻思想艺术的价值过程中共同推动了思想艺术绘画作品于社会层面的价值呈现——这就是创作者的理想目标价值、消费者的身份符号价值以及分配者的权力利益的价值。正是这些社会价值使这种思想艺术成为潮流,并成功获得了全社会的市场化了的丰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