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任何一个国家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伴生现象,西方早发国家由于利用了特殊的“天时和地利”条件,逐步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任务,实现了农民的身份转换,完成了传统农民市民化的进程。本文站在国际比较现代化的视角下,以发展经济学理论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以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一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尚处于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后发国家为分析单元,研究后发国家的政府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就业问题,所采取的政策和所进行的制度安排,并对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进行分析。
文章的结构作如下安排: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即导论、正文和结论:第一部分是本文的导论,在导论中,笔者阐释了对后发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研究的意义、研究现状以及对基本概念的界定等问题。
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由四章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阐述的是,通过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后发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对比分析中得出:由于在人口、农村贫困以及工业化的技术类型选择上存在的不同,导致后发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市民化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困境,这些困境决定了后发国家应该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同时,探索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路径,即内生性就业与外生性就业转移相统一的复合道路。
正文的第二部分即论文的第二章,主要的安排是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论述了几个典型国家,如印度、巴西、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政府所采取的促进农村劳动力内生性就业转移的战略和政策,并运用规范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后发国家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进行了综合分析,这些政策和措施具体包括:第一,指出壮大非农经济部门,是增强农村劳动力内生性就业的一个重要场域,并从微观的角度透视后发国家在农村劳动力内生性就业中政府的服务功能及具体制度和政策安排;第二,分析了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在农村地区导入工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内生性转移的具体事例;第三,论述了几个典型的国家如马来西亚、印尼、巴西等国家的政府采取异地安置、拓土垦新,以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地域之间的均衡发展,打破农村劳动力分布的非均衡状态。第四,以个案研究的方法对印度政府30年来对促进农村劳动力内生性就业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并进行了微观观察和绩效评估。
正文的第三部分即论文的第三章,主要致力于寻求后发国家政府如何为外生性就业农村流动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以及对流动到城市中的劳动力进行权益保护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对于如何解决流动劳动力就业问题,主要分析两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后发国家如何发展城市中小企业,壮大城市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二是发展和保护城市非正规部门,使之成为农村流动劳动力维持生计和进行就业的基本手段。由于非正规部门成为农村流动劳动力的主要就业部门,因此本文对一些典型的国家在加强农村劳动力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保护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努力的方向。
正文的第四部分即论文的第四章,笔者从政府职能、政府能力以及政府政策实施的绩效等方面分析和阐述:为什么后发国家在实施政策或者采取措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介入时,有的国家取得了成功,而有的国家却出现了政府失灵?对此笔者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运用相关学科资料,笔者从发生学的角度论证了后发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中,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和合法性,以及政府介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问题的实现路径,得出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性的结论。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文章的总结。笔者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考察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和启示:一是后发国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路径上应走复合型转移道路,实现城乡共同发展,转移劳动力的同时实现农民的富裕,最终打破城乡之间的非均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彻底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和农村富裕的终极目标。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保护应该采取多中心模式,实现国家与社会功能的互动协调;三是完善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服务功能,增强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市场发育的不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支配,而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行宏观调控,进行有组织的转移,并需要政府提供多种私人所不能供给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良性流动和转移,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制度安排和相应的政策供给,在掌舵中服务,在服务中掌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