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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长江经济带在新时期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政策基础和其他各类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得到了基本保障,然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无序开发的长江水道、不平衡的区域发展、举步维艰的产业转型升级等当前长江经济带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和区域发展问题又成为其在新时期可持续发展的绊脚石。在国家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大背景下,探索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发展模式,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生态创新是推动绿色高效发展、提升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以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为主的环境规制则是影响生态创新活动的关键因素。回顾现有的文献,关于环境规制与生态创新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先后出现过两种主流的学说,即“成本假说”和“波特假说”,他们争论的核心点在于“环境规制是否有利于生态创新”。尽管大多数学者支持后者,也展开了大量的验证性研究,且得到了一些十分有意义的结果,但不难发现,这些学者的研究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很少有文献关注到环境规制本身的复杂性,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其次,绝大多数既有的文献聚焦企业层面上的生态创新,对城市生态创新的研究关注较少;最后,没用充分考察同一区域内的异质性问题,由于区域内部经济社会基础存在差异,不同的小区域会呈现出不同的环境规制作用于生态创新的影响曲线。因此,本文以长江经济带为区域研究载体,分别从政府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型环境规制两个角度,基于经济带内110个地级以上城市2004-2016年间的面板数据,利用多元线性回归、门槛效应分析等计量方法,实证分析了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对城市生态创新的影响,得到以下主要研究发现:(1)党的十七大以来,长江经济带的环境规制强度和生态创新绩效都得到了显著提升。从经济带内三大城市群来看,长三角城市群提升幅度要远高于长江中游、成渝两大城市群,且域内各地级以上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和生态创新绩效的空间分布也较为均衡。(2)从政府型环境规制和市场型环境规制视角上来看,“波特假说”在长江经济带下整体上也都是成立的;从经济带内部城市群层面来看,政府型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影响在长三角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都显著,且前者的影响强度要远远高于后者,而在成渝城市内则不显著;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影响在长三角城市群内正显著,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内不显著,在成渝城市群内则负显著。(3)两类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即在不同的门槛区间,环境规制的生态创新效应有不同的表现,这种“效应”因区域背景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而言,政府型环境规制对生态创新的影响只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存在“门槛效应”,而市场型环境规制只在成渝城市群存在“门槛效应”。此外,并非仅仅环境规制在适当的规制区间内会影响生态创新绩效,一些诸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结构、科技经费投入、对外联系强度等外在因素同样存在影响门槛区间,在相应的门槛区间上,这些因素也会影响到环境规制作用生态创新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