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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三百七十多年,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复杂、最为动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这一时期,古代中国的各方面法律制度取得极大的发展,其中有关官僚特权法律制度上的创新与发展也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士族集团势力强大,各政权都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使士族享有的政治、经济、司法等各方面的特权逐渐法律化、制度化。这些特权制度的形成,自然对这一时期的社会发展、政治制度、法律环境有重要影响,并且对后世法律制度也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官僚特权制度入手,着重论述了占田制、八议、官当、赎刑等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方面法律制度,并且分析其中的原因与演变结果。从这些士族阶层政治、经济、司法上的特权出发,探讨官僚士族阶层对魏晋南北朝社会的巨大影响,尤其是在政治上,文化上,社会风气等问题上的影响,并且论述这一时期的特权制度对后世隋唐时期的影响。本文分为三大部分,在第一部分叙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僚特权制度发展的背景和原因。主要从这一时期特殊的社会背景、前代的特权理论特权制度的影响,这一时期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魏晋南北朝士族门阀制度四方面,分析了官僚集团特权制度在这一时期得到很大发展的原因。第二部分则依次从经济、司法、教育各角度分析官僚阶层的具体特权的制度化法律化。具体阐述了占田制、八议、官当、赎刑等制度的内容、形成的背景和原因,以及带来的结果。通过对文献记载的有关事例的引用,来证实这些制度给官僚集团带来的特权利益。第三部分综合论述了这一时期官僚特权制度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具体包括特权制度对该时期门阀制度的影响,对当时社会上官僚士族注重文化教育、发展谱牒之学的推动,也包括这些特权制度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后也介绍了这一时期官僚特权制度对后世隋唐时期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