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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性是一个古老又恒新的哲学范畴,在人们认识事物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对偶然性及其分类的理论现状入手,找出学术界对该概念及分类论述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现代自然科学的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控制论、系统自组织等理论,寻求偶然性理论的新的生长点——对偶然性内涵进行重新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偶然性进行分类。就偶然性的发展而言,从伊壁鸠鲁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自然科学家们,尽管他们对偶然性的含义、地位和作用的理解不尽相同,但他们在承认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上是与现代科学精神相一致的。偶然性是在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中具有不确定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属性。偶然性与存在、与必然性、与现实性、与偶然性事件等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偶然性是存在的本质之一,并非存在本身;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偶然是一种只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复杂多样的偶然性事件中蕴含着必然性;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相互转换是复杂的关系网。偶然性作为属性隐含在偶然性事件之中。在自然、社会、经济、认识论等领域,“纯粹的偶然性”是不存在的。随着认识的深化,人们将会不断推翻原以为是偶然性的现象,同时也不断认识到潜藏在偶然性里的必然性的规律,而所谓的“纯粹的偶然性”是不存在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偶然性进行分类:按照偶然性发生的领域及表现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分为自然界的偶然性和社会领域的偶然性;根据偶然性是否与事物内部必然性规律发展方向一致为标准,分为同向偶然性和异向偶然性;根据偶然性是由事物主体因素引起的还是在事物主体以外的因素引起为标准,分为客体的偶然性和主体的偶然性;根据偶然性事件发生的本质属性的不同,分为物理事件的偶然性和心理事件的偶然性。对偶然性进行重新定义与分类,对澄清理论误区,更好地理解偶然性与必然性的辩证关系,对克服机械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对于科学研究与正确认识改革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