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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大陆金融体系正处于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过渡阶段,政府部门采取各种政策和法规来防范此转变所带来的金融风险,而推动金融体系转向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是否随之改善,尚未得到一致结论,这对于中国大陆金融体系改革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基于银行经营效率的研究,结合最适效率理论、效率前沿分析理论和总要素生产力分析理论研究基础,实证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在金控银行与独立银行的组织模式经营下,比较不同类型银行的总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各种经营效率,政府部门全面性、政策性主导推动金融体系转向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未必得到提升的研究结果,并对于中国大陆银行业采取设立与加入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进行研究,具有经营战略上的指导意义。 本文以“银行经营效率”实证研究为基础,以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选择为研究路径,拓展政府部门推动金融混业经营的新思路,从经营效率观点出发,比较研究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体系下银行经营效率的差异。不同于过去“金融风险监管”的研究视角,研究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命题,只强调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性,忽略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率上的相应提升。银行经营效率攸关金融体系的竞争力与稳定性,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与经济永续发展的重要政策指标之一。 本文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等国家与地区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发展路径与实践,借鉴其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路径,分析其历史背景、立法程序、环境因素与发展路径的演变,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发展混业经营的主要组织模式,并对银行经营效率进行实证研究比较,作为诠释金融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选择。 针对银行经营效率的评价模型与实证研究,本文选取2006-2009年105家银行为研究对象,其中包括金控银行40家,独立银行65家,分为德国、日本、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等4个国家与地区,采用中介法定义投入项和产出项变量,应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作为单期横断面数据的经营效率模型,藉以衡量各项相关的银行经营效率值,并采用Malmquist生产力指数(MPI)分析作为跨期纵断面数据的经营效率评价模型,藉以衡量银行各项相对经营效率值的跨期成长变化,透过经营效率矩阵分析六个象限的效率研究,比较金控银行和独立银行、以及四个国家与地区银行的总技术效率与总要素生产力指数之间的差异。比较衡量各年度经营效率的变化和银行经营的投入资源与产出最适调整情况,以提高银行的规模效率、技术效率与生产力,作为在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选择的参考准据。 在中国大陆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发展的政策问题上,本文提出中国大陆采取渐进式发展金融混业经营的政策,防范金控集团化的寡头垄断,避免政策性全面推动金控公司的并购重组等政策与建议。中国大陆应以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为主的组织经营模式,推动金融混业特许模式经营,允许外资设立金控公司的发展混业经营等政策建议。中国大陆鼓励商业银行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实现金控模式的规范发展,政放宽金融机构的经营限制,提升政府对于金融混业体制的监督与管理能力。中国大陆可仿效日本模式推动金融控股公司与其子公司均可挂牌上市,达到各金融事业体资本市场筹资与财务报表充分揭露的公平原则。针对海峡两岸发展金融投资与合作的政策与建议,本文提出台湾银行业赴中国大陆金融投资主要采取的四种经营模式,海峡两岸应推动与维持两岸两会的协商机制,落实海峡两岸产业经贸合作与金融协商议题。海峡两岸银行的投资、合作与交流,能共创「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