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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高全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2013年12月6日,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103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由准ETT(既ExemptionTax Tax三个单词的简写,分别代表了在企业年金的缴费、投资、领取三个环节是否征税)税制变为EET税制,该税制在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多数国家都有采用,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税收制度。此次出台的企业年金个税递延政策,与2013年4月出台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3号通知),可以被看作是建立了“中国的401(k)计划”。它是我国在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完善,也是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在这样的政策利好背景下,对于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养老金逐步实现并轨之后,企业年金将会为更多的企业所接受和认可,那么如何在不加重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给员工个人增加退休收入,并通过企业年金激励员工绩效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呢?这正是本文关注的地方。本文的主要特色在于:结合中国401(k)计划的出台,对案例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对其现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不足进行分析,重新设计出具有激励机制的企业年金计划。希望能够给予同行业或者是同类型企业一点启发。带动激励型企业年金计划的发展。 本文涉及到人口学、人力资源管理、统计学相关的学科知识,基于中观视角,以企业年金经典理论——“持久收入假说”、“延期工资理论”和激励理论中的“劳勒—波特综合激励模型”、“双因素理论”作为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而,笔者从企业年金发展趋势、企业年金法律框架、企业年金的投资与征税等三个方面梳理了国外学者对于企业年金的研究;梳理了国内学者关于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缓慢的归因研究、中国推出401(k)计划的可行性探测、企业年金对于员工的激励功能研究,和企业年金方案设计的相关探讨。通过对相关理论和文献的把握,笔者总结出本篇论文的要诣在于,应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中国的“401(k)计划体系”,把企业年金制度应作为一项长期的激励措施,通过企业年金方案的差别化设计,达到激励员工绩效的目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进步。 本篇论文较为新颖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笔者在充分分析了401(k)计划的特点以后,结合我国目前出台的企业年金的相关政策构建了“中国401(k)计划体系”,并以此为背景,结合实证研究对企业年金的长期激励机制的构建做研究;在论文第四章中,通过对案例公司员工进行企业年金满意度问卷调查展开实证研究,采用二元Logit模型对调查结果进行回归研究,作为进一步的企业年金方案设计的依据;对企业年金方案的缴费环节、投资环节和领取环节重新设计,以点深入,体现出激励型企业年金方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