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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涉及到民生生存之根本。因此,保证药品安全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必须要坚守的"红线"。药品流通涉及到药品从生产企业经各级分销企业、医院或药店等各销售终端直到最终消费者所经过的所有环节,对药品质量安全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关键一环。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学术界、企业界高度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一领域,我国相继制定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2007年5月1日《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和2014年5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任务》提出的"三医联动",都充分体现出药品流通监管是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药品流通涉及的利益主体多、流通渠道长、交易渠道复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系统工程。虽然我国针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监管环节仍存在许多漏洞和监管的真空带,导致近年来药品流通安全问题频发。2016年3月曝光的山东非法疫苗案,5.7亿涉案疫苗未经严格的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此次案件共涉及全国24个省份近80个县市,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暴露了我国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流通领域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于山东省非法疫苗案这一药品非法流通的典型案例,本文结合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规制理论、社会治理理论,通过国内外文献的研究和思考,对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首先阐述了选题背景与意义、相关概念、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指出了在新医改形势下加强药品流通监管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继而基于非法疫苗案这一药品非法流通的典型案例,结合我国药品流通监管现状,深入分析了我国药品流通领域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监管队伍以及新形势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药品流通监管的经验,结合我国当前国情以及药品流通领域的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监管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应完善药品流通监管机制;健全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专业化的药品流通监管队伍;促进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主体互动合作;全面构建互联网+药品销售的新模式,建立国家统一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平台。这五项对策由上至下(政府监管体制到基层监管部门)、由内而外(政府内部监管到社会互动合作)、由线上到线下(传统监管到网络监管)形成了立体化的药品流通领域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