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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发展困难重重,我国当前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实现由大国到强国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仍面临巨大挑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它不仅需要国家的整体布局,更需要个体的积极参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释放创新创业活力,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纵向深入也引导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变革,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出台指引着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的开展。鉴于职务科技成果占据我国科技成果总量的绝大部分,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来说意义重大,这就需要发挥单位和科技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共同作用,而相应权利的配置和流动对调动双方积极性至关重要。理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有助于加快职务科技成果运用,实现科技创新活动一体化;有助于打破科技人员和单位的不均衡态势,拓展“双创”的实践;有助于调动双方的积极性,适当约束双方的行为:有助于重新定位政府角色,完善政府介入方式。本文探索了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在人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三个系统的权利支撑,阐述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平衡机制和协同保障机制,全面总结单位优先转化机制的不足,进行改进方向的总体构思,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说明科技成果转化的互动协调机制;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展示地方政策新动态、政策工具的使用情况以及府际间的协同作用: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指标权重的测算:运用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不同单位和不同区域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进行评价,指出对全社会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进行评价的困难性。本文研究中发现,现有研究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及其规则的关注度不高,既有的少量研究成果主要是从科技政策、创新管理的角度剖析相应问题,理论支撑较为单薄;提出的对策建议也只是针对某一具体方面,未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进行整体设计。本论文致力于丰富和完善这一主题的研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期提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效。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突破先前单纯从知识产权角度对职务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的范式,引入所有权、基本人权等重新建构科技成果的权利体系,作为指导和规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权利决定论”可有效指导权利主体的市场行为并排除他方干涉,但也存在权利行使上限制,以保护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这也对应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协同保障机制以及互动协调机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权的分配及其实现需要下位转化机制设计上的具体补充,同时,转化机制的设计也可对上位转化权进行相应的约束。第二,整合先前分散的研究视角,构建基于行为导向的、整体性的系统,强调职务科技成果创造与运用的统一,强调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分离。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本是相应主体的市场化行为,但随着中介机构的加入、政府的介入变得复杂,严格的单位与科技人员的内部关系应予固定,即便是“政、产、学、研、介”的协同模式也不应模糊内部关系的边界。本论文从法律权利的视角切入,进行管理机制上的分析,进而落脚于政策改进,运用多学科交叉知识分析并解决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上的难题。第三,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政府保障政策进行研究,运用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转化绩效进行研究。通过合理的政策关键词选取以及有效的共词矩阵构建,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的图形化界面能较好展示了政策内容及府际关系,利于分析并实现政策工具平衡和公共资源投入平衡。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虽然较一阶段、二阶段复杂,但是对不确定因素的排除使得回归计算结果更加准确,通过选取合理的投入、产出指标,运用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获得的绩效数据可有效反映各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