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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危害性往往大于普通的刑事犯罪,其发展、蔓延正严重威胁着各国的政治、经济,也严重威胁着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这样一个积极变化的过程中,也引发了若干负面问题。政治与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和社会转型时期的负面影响等因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空间和土壤。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就好比是地下涌动的暗流,时时刻刻在和地上的合法政府进行着较量。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现象进行观察,对其产生、发展与演化的规律和特征进行归纳总结,以便运用刑法的方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有效的控制是一道摆在中国政府和人民面前的巨大难题。本文第一章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为逻辑起点,在梳理目前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各种概念,分析概念歧义丛生的原因后,笔者主张从犯罪学和刑法学的角度分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界定。第二章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的一般原因,在进行经济原因的分析时,除论述一般情况下经济发展、贫富差别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的影响外,还论述了较高级别经济形态的产生对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发展变化的影响。在进行政治原因的分析时,本文着重从法治的发展进步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变化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分析,也是从刑法学和犯罪学两个角度进行论证分析,得出法律特征和本质特征两个方面的结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学角度的研究是为刑法学角度的研究提供基础的,从刑法的角度开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治是综合治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文章第三章在介绍我国目前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后,结合前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学角度的研究,分析了目前立法的缺陷;第四章在前三章的基础上,从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两个方面为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在研究方法上,笔者注重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相结合,从犯罪学、刑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法经济学等角度进行变量分析,注重国外经验的对比和借鉴,力求获得接近客观事物本质的研究和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当然很多的观点仅仅是笔者的个人见解,文中还有很多不成熟和论述不清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