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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的蓬勃发展肇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这场全球化的结社革命对很多国家和政府的治理理念造成了直接冲击,“政府—市场—社会”三元治理模式逐渐成为一种共识,在其中,公民社会作为一支重要的治理主体更是得到了普遍认可。反观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行不仅实现了市场经济的腾飞与发展,促进了政治体制的变革和优化,更重要的是释放了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活动空间,正是在此宏观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得到了长足发展。一方面,经济社会的日益变迁致使地方事务趋于复杂化,政府一元化治理模式已然难以适应发展的客观要求,如何有效地融入市场和社会力量,并发挥二者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是解决地方治理困境的一项重要课题;另一方面,草根公益组织作为非政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基层民众或者社会精英人士通过自下而上地途径自发、自主组织的,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草根性、民间性等典型特征,它们在分担地方政府治理责任、加速公民社会成长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效能,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因此,结合中国特殊的政治社会语境探究草根公益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以及在实践地方社会善治过程中的现实功效有其必要性。本文基于公民社会理论和非政府组织理论,并结合政府治理理论、政府失灵理论、社会变迁理论等研究工具,对草根公益组织参与地方治理进行探究,为了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和解释力,本文充分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具体言之,结合前期研究成果以及现实观察,首先对草根公益组织的概念和特性加以界定,本文站在更为宏观的角度认为草根公益组织不仅包括获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也包括那些未获得法人资格的组织,判断草根公益组织的核心标准在于其自下而上性、志愿性、自治性、公益性等;随后分析其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以及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囿于中国社会历史惯性、政府政策等方面的制约,中国草根公益组织的发展程度尚待提升,很多地方政府在面对草根公益组织的过程中面临着默许和防范的双重态度。尽管发展中存在着主客观层面的诸多问题,但是草根公益组织仍具有参与地方政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地方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面临着的各种困境,尤其体现在公信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整合力等方面的欠缺,因此为草根公益组织提供了参与必要性,同时转型期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和社会阶层的分化促使地方社会治理日渐复杂化,需要充分吸纳包括草根公益组织在内的整个公民社会的有效参与;立足于中国社会发展现实,草根公益组织参与地方治理具有可行性,原因如下:草根公益组织自身具有参与地方治理的能力和条件、中国公民社会得到了有效发展、社会管理真空地带的存留为之提供了条件、当下中国宏观政治环境的便利。从现实功效上来说,草根公益组织能够供给公益产品,并提升服务的供给效率;动员社会资源以此积累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善治从而推动公民社会发展;凝聚民众特别是底层民众的利益诉求从而改善政府决策;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实现地方和谐;等等。当然,草根公益组织参与地方治理的现实与理想状态间仍存在着一定差距,需要基于草根公益组织、地方政府和公民社会等多方着眼寻求解困之道,其中草根公益组织要进一步促进自身建设,以便提升综合能力;地方政府需要转变治理理念,对草根公益组织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长远考虑,需要促进公民社会的长效发展,从而夯实草根公益组织建设的基础;最后,草根公益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第三方机制的有效参与,通过建立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增进草根公益组织的运作能力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