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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问题不断涌现,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各种环境事件被频繁曝光。面对这种情况,社会各界在追求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开始不断加强对我国环境问题的关注,而作为各种环境问题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尤其是重污染行业类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理所当然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通常,人们对企业方面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判断主要来自于企业在年报等各种公开资料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我国企业尤其是重污染行业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就显得意义重大。本文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角度出发,以2013—2015年度沪深两市主板A股重污染行业481家上市企业为样本,通过手工搜集的方式获得其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数据,构建用来判断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结合上市公司所属地区统计年度范围内法规数量以及内部控制指数等数据信息,实证研究了来自外部方面的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并借助中介变量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了作为对企业各种决策和日常活动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内部控制在外部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关系中所存在的中介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外部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重污染行业中,企业受到的外部制度压力强度越大,其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就会越高。(2)外部制度压力对企业内部控制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外部制度压力所具有的强势性、权威性以及广泛的影响性能够渗透到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各个方面,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形成一种显著的提高效应。(3)内部控制在外部制度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中具有部分的中介效应。外部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其对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因此,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最后分别从政府部门角度和企业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首先,政府部门要健全相关法律规章,通过增强对企业的外部制度压力来对企业进行政策方面的指引。同时要注重提升法律法规制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企业发布独立的环境信息报告并加强对其内容的审核,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其次,企业方面应该健全自身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各项内部控制活动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其内部控制水平;最后,政府部门和企业应该共同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在外部制度压力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具有的中介效应,确保在政策制定和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内部控制所具有的这种效应,使各项政策制定和制度建立更加高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