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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拉开序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逐步推进。引入非国有资本,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是近年来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重心。由于非公有资本的加入,国有控股股东与民营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第二类代理问题)有可能进一步加重,进而阻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审计,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代理成本、缓解代理问题、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工具。审计治理安排,是指与审计相关的公司治理安排。在实施混改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层面,中小股东可能会对外部审计师聘任等审计治理安排提出新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功能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只有完善国有企业的审计治理安排,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治理功能,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为了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审计治理安排的影响,本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审计治理安排的有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并深入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审计治理安排的关系和作用机理。本文以中国联通作为案例,整理相关资料,对比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后其审计治理安排的变化。研究发现,中国联通在参加混合所有制改革后针对其审计治理安排给予了一定的调整:重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责;公司董事会进行提前换届,引入5位民营资本代表作为非执行董事;选举新一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其人员构成、资质背景等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合理的安排;将外部审计师审计费用的决策权由原管理层变更为董事会(包含有5位代表民营资本的非执行董事);将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外部审计项目合伙人)更换为更具资历的合伙人;在审计委员会对外公告上,增加“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文字表述,凸显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性以及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修订《公司章程》,新增与“中小股东”相关的明文规定等等。本文还针对当前中国联通审计治理安排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主要认为中国联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公司CFO任职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未得到严格落实、内部审计治理功能较为薄弱等。通过对案例的研究,本文得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审计治理安排确有很大影响的结论,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改进建议。中国联通可以考虑在与审计相关的公司治理方面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和安排,构建更为全面的审计治理体系,贯彻落实审计治理变革方案;创新审计信息披露机制,优化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落实审计委员会职责,设立合理的审计委员会激励机制;重视内部审计治理安排,构建有效的审计信息沟通渠道,整合不同审计机构的治理功能;充分发挥审计的投资者保护功能,缓解双重委托代理问题,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