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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必由之道。随着十八大正式提出大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来,乡村治理取得了诸多成果,但依然存在乡村治理主体、乡村治理客体和乡村治理结果维度的治理局限性。究其原因,在于当前乡村治理单一主体在乡村治理中存在诸多治理短板,致使乡村治理绩效低下。为此改变乡村治理主体单一化现象,推动乡村治理朝着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发展成为乡村治理题中应有之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乡村内源性主体之一,具备参与乡村治理的组织能力和内在逻辑,又拥有参与乡村治理的理论支撑与国家政策支持。本文在探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参与可行性后,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参与意识、参与态度和参与行为三个维度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参与要素;并在西部重庆市、贵州省,中部安徽省和东部浙江省进行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实地调研和深度访谈;在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现状的广泛了解和充分研究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的贵州省道真自治县冉煜烟叶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部地区的安徽省槐林镇万年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东部地区的浙江省杭州市萧丰粮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多案例分析;梳理了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中不同的参与路径,分散型、统一型和分离型的参与模式及其在参与意识、参与态度和参与行为上的参与困境;在多案例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规范研究方法和实证研究方法探究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困境的原因所在,进而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对策建议。本文期望通过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针对性对策的提出,更好地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为推动乡村“治理有效”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