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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直隶地区水患灾害频发,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灾害的发生是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直隶地区季风性气候特征显著,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易形成地形雨,区域内地形变换剧烈洼地较多排水不畅,河道狭窄,淤积严重导致宣泄能力不足,可见不利的自然因素是水灾发生的背景因素;另一方面,清政府消极保漕政策的影响,水利建设的废弛,吏治的腐败,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等社会因素则加剧了水灾的发生。频发的水患灾害给直隶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每遇水灾往往造成大量人口死亡和迁移,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威胁社会安定。水灾对农业的影响十分明显,除造成无法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会引起农村劳动力锐减,大量田地荒芜,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农村经济难以及时恢复愈发凋敝;此外,水灾过后商品滞销,商业萎靡,商人纷纷破产,商品经济持续凋敝,商品经济也会因为水灾遭受重大的损失,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面对日益严重的水患灾害,清政府在防灾和救灾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直隶也凭借其特殊的政治地位、有利的地缘优势,历史上的重灾身份,获得了清政府较为特殊的扶持和救助。但进入晚清社会,社会政治日趋腐败,政府财政枯竭,弊端丛生,救灾防灾对于屡遭水患侵扰的百姓来说,往往无济于事。保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快速发展,增强广大人民的救灾防灾意识才是减少灾害发生的最根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