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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欧亚大陆腹地,是古丝绸之路的中心地带,世居于此的各个民族创造了绚丽多姿、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维吾尔歌舞艺术便是新疆多元文化中的重要一支。维吾尔歌舞艺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集音乐、舞蹈、诗歌等艺术形式为一体,传承于人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及社会价值,是人类一笔不可多得的文化财产。回首20世纪,维吾尔人民经历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在重大的社会变革中,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西部大开发与现代化进程中,维吾尔歌舞艺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与挑战,保护和传承维吾尔乐舞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撰写本论文便是希望通过以鲁克沁镇为个案所进行的区域性考察,从维吾尔人民的口述历史中追溯歌舞艺术的传承轨迹,以便为今后的保护与传承提出可行性建议。论文分为:绪论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目的、方法及视角。第二、三部分,概述了鲁克沁镇维吾尔族的历史、生存环境、生活状态、歌舞艺术的主要内容及其基本特征。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建国前的传承概况。鲁克沁镇建立郡王府之前的歌舞状态,主要通过将文物和史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证。对于郡王府统治期间的传承状况,则从田野调查中人们对历史的回忆与文献中获得,它包括“王”的音乐活动、传承人与民众的日常歌舞生活及歌舞的生存背景——传统民俗活动。第五、六部分与第四部分相衔接,注重“人”在传承道路中的主体性,以“人之行为”作为主线,将歌舞艺术的传承置于社会背景与民俗环境中进行了整体观照。其中,第五部分回溯了解放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的音乐生活状况,并具体叙述了这一时期维吾尔歌舞艺术的主要传承载体——“公社演出队”的演出情况。第六部分则着重探讨了在鲁克沁镇的现代化进程中,维吾尔歌舞艺术的恢复与发展之路及其传承现状。第七部分针对鲁克沁镇维吾尔歌舞艺术传承的历史与现状,探讨了维吾尔歌舞艺术传承道路中出现的利弊。结论部分,主要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务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保护政策,针对维吾尔歌舞艺术传承现状,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