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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现代法治的视角出发,在简要阐明了大学学术权力概念内涵、构成要素、模式变迁与功能作用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大学学术权力的本质属性、法理依据及其有效实施的制度保障、机制保障、程序保障与法律规制。全文的主导思想是:大学学术权力的建构是为了解决“学术”与“权力”之间的逻辑紧张关系,试图在“自由”与“规制”之间寻找一种平衡,用“学术”来抗拒“权力”,迫使“权力”服从并服务于“学术”,并为可能产生滥用与误用的“权力”套上法治的“辔头”。全文的理论取向是:限定于主要研究大学内部的权力形态,重点阐明大学学术权力的自治原理及其实施保障,为我国改革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提供理论支持。本文初步厘清了大学学术权力的理论内涵,坚持认为大学学术权力不是外部赋予的,而是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客观需要,是学科规训与大学职能拓展的必然产物;由于法治的丰富内涵正好契合现代大学的理想追求与精神实质,所以将大学学术权力纳入法治范式研究,为大学学术权力赋予合法地位,不仅是高等教育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历史发展的经验总结,更是规范大学学术权力,保障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大学发展内部学术权力正面临着弱化与边缘化的问题,应从大学法治的角度出发,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重建学者的主体地位,建构起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协同制衡的机制,倡导大学内部两权互动的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好学术权力,控制住行政权力,避免学术权力的行政化倾向,重新确立大学学术权力的主导地位。本文不足在于:缺少对大学学术权力的个案研究,尤其是对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深奥原理探讨不够深入,这些将是作者以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