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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体系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经济一体化给世界经济发展带来变化的同时也引发了国际税收问题。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把利润在税收管辖区之间转移,造成了税收流失和外部性。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独立账户法对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纳税调整,各国按照本国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税收制度对跨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利润进行征税,对于跨国公司关联实体之间的内部交易按照正常交易原则进行调整。一些联邦制国家如美国、加拿大采用公式分配法,把跨国公司全球税前总利润按照各个分支机构的资产、销售收入、价格等指标在整个跨国公司的比重进行分配,各国再按照本国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公式分配法符合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协调的发展趋势,欧盟已经着力于研究在欧盟成员过内部建立共同统一公司税基,并使用公式分配法对共同税基进行分配。我国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对转让定价的纳税调整规制,目前我国尚未应用公式分配法,国内税务学界也缺乏对于公式分配法的深入理论研究和探讨。本文的研究对于经济一体化下我国未来国际税收政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关于转让定价的文献研究,然后系统介绍了国内外对于转让定价的反避税规制,并重点对独立账户法和公式分配法进行了对比分析。本文构建了一个两个对称国家的数理模型,假设跨国公司在两国分别设立两个子公司,并且可以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向两国以外的避税地转移利润。模型中引入了税务机关的税收监管投入,比较独立账户法与公式分配法下税率水平、税收监管程度对两个国家社会福利的差别,证明了从独立账户法调整为公式分配法能够减少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水平,提高两国的社会福利水平。最后本文结合理论分析结果,针对我国目前转让定价反避税税制的现状提出若干完善我国国际税收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