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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青年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是最前卫、最具创造力的群体;在城市,青年农民工遍布各地,在建筑、服务等行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存在着“早婚”、“闪婚”、“闪离”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困扰着农村青年的婚姻生活,影响甚至破坏了农村青年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因此,探究当前我国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的新现象,分析农村青年的婚恋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青年的婚恋生活,既洋溢着浓厚的传统婚俗气息,又附带着鲜明的城市婚恋色彩,表现出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的双重特征。当前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的各种新现象,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当代的农村青年,择偶行为体现自身的选择,强调本人的主观感受和对方的个人条件,择偶决策趋向于自主化、合理化;在结婚过程中,一方面,农村青年的婚恋费用剧增,给部分农村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农村青年的婚恋消费结构变化极大,呈现出由传统习俗消费为主向现代婚礼风尚消费为主的快速转变趋势;在生育选择上,国家颁布并实施的各项生育政策开始主导着农村青年的生育行为,“少生、优生、优育”等理念逐渐内化为农村青年的自觉选择,两个子女的青年家庭占农村家庭的过半比例,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农村青年的夫妻关系也呈现出新的状态,夫妻地位趋向平等,双方在家庭决策过程中普遍强调协商、沟通,面对问题时主张共进退。 正向地看,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各种新现象的出现,是农村青年婚恋价值观主导农村青年婚恋行为的必然结果,农村青年的婚恋观对其婚恋行为有着导向、规范、指引等作用。农村青年在择偶标准上看重个人因素、在择偶决策中强调自己做主,必然造就农村青年择偶行为的自主化趋势;在结婚观上,一方面,部分农村青年强调高数额的彩礼以及奢华的婚宴,导致农村地区彩礼数额和婚宴费用支出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多数农村青年在结婚住房、婚宴等方面持有的理性态度,又在农村地区掀起了相对积极、合理的婚恋新风;此外,农村青年普遍赞成国家关于生育问题的各项政策规定,并努力将其内化于自身的日常行为选择中,致使农村地区“少生、优生、优育”现象大量出现;农村地区离婚、再婚现象的日益普遍化趋势,又与农村青年对离婚、再婚等问题所持有的开明、包容态度息息相关,而农村青年夫妻之间建立起来的和谐、平等的关系,则是农村青年追求婚姻平等、自由、和谐等理念的最终结果。 反向地看,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新现象的发生、发展,直接推动了农村青年婚恋价值观的变迁。具体而言,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新现象的出现,对农村青年婚恋价值观的变迁主要有以下两点影响。第一,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各种新现象日益普遍化的过程引发了农村青年婚恋观转变过程中的“朋辈影响”效应,推动了当前农村青年主流婚恋价值观的普及进程;第二,农村青年婚恋生活中的新现象促进了其婚恋观的革命性转变—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顺应”,增强了农村青年在婚恋决策过程中的自主意识。 在农村主流婚恋价值观的影响下,农村青年的婚恋行为日趋合理化,例如,农村青年为追求终身幸福而选择再婚、为了让子女得到更好的照顾而选择少生、优生,等等。然而,少数农村青年依然持有相对消极、激进的婚恋观,又在一定程度上给自身的婚恋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农村良好婚恋风气的形成。对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农村青年,重视农村青年的婚姻法律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的婚育政策宣传活动,确保农村青年的婚恋观朝着合理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