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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农业工作的主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指明了未来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发展方向。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农村经济已成为今后长期的奋斗目标。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造就了新疆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这也是新疆地区拥有众多农产品地理标志的重要原因。农产品地理标志无论是在知识产权领域,还是在农业领域都具有重要地位。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发展,能够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培育新疆农业发展的新动能,不仅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贯彻,同时对于新疆农业结构性改革也将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论文以阐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相关概念为研究的出发点,结合产业集聚的效用理论,分析乡村振兴战略下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发展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价值。通过对部分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指数的实证分析,发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走产业集聚发展道路的必要性。通过分析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模式和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法律保护现状,挖掘背后存在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不完善、生产经营法律制度不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完备等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发展的法律保障困境。结合新疆地区发展实际,从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生产经营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快建设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服务体系等方面着手,提出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法律保障对策。希望能为新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健康发展以及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