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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维纳斯是20世纪法国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认为:“伦理学是第一哲学”,从而把伦理学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地位。“他者”伦理学的阐发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西方传统哲学,尤其是存在主义的出现,强调总体,践踏“他者”,追求“同一”,把一切都整合到总体当中。勒维纳斯提出了“绝对他者”的概念,勒维纳斯通过批判现象学存在主义,逃脱存在,直面他者。二是勒维纳斯特有的宗教背景,“他者”伦理学的产生离不开他的宗教背景。勒维纳斯思想的突破正是吸纳了另一种力量,即犹太文化《塔木德》。异质文化和已有知识的相互撞击引发了勒维纳斯对现实的思考和忧虑。
勒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思想是西方伦理学思想史上的一朵奇葩,其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这一思想本身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在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时代背景,力求直面勒维纳斯的文本,勾勒他者伦理学的形成过程。阐述勒维纳斯对西方传统哲学的突破,解读突破的源动力所在,以及他所吸纳的拉比犹太教思想。通过对他者伦理学思想的哲学进路与宗教进路的解读勾画出一个完整的他者伦理学。进而将勒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思想置于犹太文化——犹太教视域下进行考察,分析他者伦理学思想与犹太文化——犹太教的关系。横向对比,即与马丁·布伯相遇哲学进行比较;纵向对比,即同从斐洛到门德尔松的犹太哲学传统进行比较。经过纵横比较,可以发现,他者伦理学思想中充满着犹太信仰与哲学表述之间的张力,他者伦理学思想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哲学的言说,是以哲学来释读犹太教。犹太教的上帝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更是无限的,而他者伦理学中的上帝只是不在场的或隐匿的上帝。
诚然,他者伦理学思想切中时代病弊,因时代需求而流行开来,但没有超越的、觅人的上帝的保证,它还能够走多远?现在下断语还为之尚早,相信历史会给出一个公正的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