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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体制改革步入新深水区的形式下,进一步探讨我国外资绩效具有相当突出的意义。与此同时,对我国这样的转型经济而言,制度环境既是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差别的重要根源,也是促使一国内部不同地区即次国家出现差异的重要基石。而组织的新制度主义表明,包含跨国公司在内的组织不仅是一个生产系统,也是一个社会系统。社会系统的理性、自然与开放属性,导致跨国公司尤其离不开转型经济东道国制度环境的塑造作用。制度环境为探讨在转型经济投资的跨国公司及其行为提供了新思路,并成为最主流的分析视角(Wright et al.,2005;Xu&Meyer,2013).在组织的新制度主义看来,制度环境着重强调的是,组织必须遵循制度约束才能获得合法性,组织绩效取决于制度环境的形塑。但相比于东道国本土企业,通常而言,跨国公司遵循东道国制度同形的压力更强,难度也比较大;而且,跨国公司在转型经济面临制度同形的要求和秩序,和发达国家往往相差甚远。因此,从制度环境方面来剖析我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其外资绩效,是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共同要求。本文突破以往研究框架,根据外资绩效的维度需与战略目标相一致的论点(Luo,1998),将转型经济外资的投资绩效分解为资产收益与股权水平两个维度。其中资产收益对应外资的利润最大化,而股权水平对应外资组织形式的生存。并开创性地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双边政治制度两方面,来厘清我国外资制度环境嬗变的逻辑,进而探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如何作用外资资产收益,以及分析双边政治制度作为国家间高层次的制度结构,如何直接和结合企业内部资源间接作用外资资产收益。对于外资股权水平而言,文章将境内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动力,分解为外部市场化的拉力和内部所有制的推力,并在此基础上将制度环境在股权水平均值分布下的效应,拓展至股权水平分布异质条件下相应的效应。同时,根据我国外资股权水平与资产收益的关系存在分歧,文章率先纳入制度门槛效应,发展出制度门槛点的变化促使外资股权水平和资产收益实现统一的理论假说。文章的基本结论如下。第一,整体上,在经济分权下,我国外资资产收益与股权水平都呈现出一种地区配置效应,而全国配置效应并不显著。资产收益与股权水平的地区配置效应,并没有随着外资投资来源而产生实质变化。第二,在理论上,外资遵循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其保障资产收益;但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些具体路径对资产收益的塑造作用并不完全一致;而且外资投资来源的差异,导致相应的不一致性更为复杂。第三,围绕双边政治关系来探讨双边政治制度环境的研究表明:在考虑区位和时间效应时,双边政治关系对外资企业资产收益有直接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外资企业的一些内部资源(市场能力、组织冗余、在华经营时间)都有一定替代效应。第四,围绕市场化程度与所有制两方面,以并购股权水平为主要对象,探讨制度环境对外资股权水平的研究表明:标的企业为国有制时,外资降低并购股权水平;市场化与外资并购股权水平存在显著U型关系;同时,所有制、投资来源以及股权水平的分布情况,对制度环境与股权水平的关系造成一定影响。第五,在既定经济制度环境中,我国外资资产收益与股权水平存在一定的对立关系,即加强股权水平并不能保障资产收益。但纳入经济制度门槛效应后,两者间的对立关系可以转换为兼容关系。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对前人研究进行了拓展。第一,以风险完全分散的均衡状态为切入点,发展了检验我国这样的转型经济,关于外资资产收益与股权结构配置效应的模型。第二,开拓性地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双边政治制度环境两方面,尝试建立我国经济转型与外资制度环境变化的逻辑框架,并在此框架下解释外资资产收益,为合理认识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外资资产收益提供了新视角。第三,首次从股权水平均值分布以及分布异质两方面,建立了更符合转型经情境的关于制度环境影响外资股权水平的理论假说。第四,率先引入制度门槛效应,为实现转型经济外资股权水平与资产收益的兼容性,提供了一种新的甚至更合理的理论解释。这些创新构成了本文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