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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加工从70年代末兴起到90年代快速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壮大、企业的做强和劳动就业率的提高都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之下,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的浪潮之中,不少理论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呼吁将涉外贴牌加工合法化,使得涉外贴牌加工商标权纠纷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涉外贴牌加工被诉侵权现象频发,表明了解决此类问题的迫切需要。但究其根源,在于我国商标立法上的模糊和疏漏,没有将混淆可能性理论引入。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涉外贴牌加工商标权问题专题进行讨论。本文将通过结合工作实践,对比分析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案例的处理差异,借鉴国际上的做法,运用混淆可能性理论,来探讨我国对涉外贴牌加工应持有的态度,并就现阶段国内商标保护体系中存在的立法方面的不足,给出一定的修改建议,以期能尽力解决目前困扰我国涉外贴牌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全文共分三章:第一章,通过对涉外贴牌加工法律内涵的深入剖析,界定涉外贴牌加工的法律关系,为问题的解决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通过对商标使用、商标地域性原则、混淆可能性原则的分析运用,明确涉外贴牌加工中加工方的商标贴附行为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商标地域性原则决定了只有在域内的商标使用才会构成侵权,并通过介绍国内、国际上的主流思想和做法,进一步论证混淆可能性应作为涉外贴牌加工商标侵权判定的前提,最终得出结论:涉外贴牌加工中加工方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第三章,主要是针对前面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明确法定条件下认定不侵权的规则。首先,指出应在《商标法》中明确引入混淆可能性原则,明确境内“以销售为目的”的“商标使用”,并在法律未修改前提下可通过司法解释进行界定,以期彻底解决涉外贴牌加工中商标侵权纠纷认定上百花齐放的局面;其次,为适应修改后的商标法,建议对涉及涉外贴牌加工的其他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