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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为支付中介、信用中介,对整个社会经济起着重要作用,但银行由于其自身无法克服的脆弱性,又容易发生挤兑危机,导致社会经济的震荡。存款保险制度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可以防止挤兑发生,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作为三大金融安全网之一,存款保险制度已经被很多国家接受并成功运用。虽然该制度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并受到很多学者的质疑,但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减小这些负面效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面临越来越大的经营风险。我国银行业在体制改革中,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经营风险大,而且容易受到外部冲击,同时我国特殊的储蓄群体,更需要政府对银行业加强保护。长期以来,我国虽然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上实行的是一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不仅加大了财政成本而且由于没有法律明文规定,运行具有随意性,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这种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根据制度变迁理论,制度的有效引进不只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还需要合适的制度环境,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法制体系日益健全,金融监管不断完善,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如何设计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需要对国际上现行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详尽的分析。文章着重分析了美、日、德三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这三个国家的制度比较有代表性,而且在维护各国的金融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对三国存款保险制度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最后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框架的设计提出了建议,包括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责范围、保险范围、保险费率的设定、赔偿限额和保险基金等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