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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我国《民法通则》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到2010年《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我国新闻侵权和新闻诉讼案件急剧上升,并经历了四个高潮。新闻官司的大量出现,一方面说明公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和法制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说明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业务素养不高以及新闻侵权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善。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写作思路,通过李海峰等新闻侵权案的分析提出我国新闻侵权的问题,然后对我国新闻侵权构成方面的法理进行了研究,最后对我国新闻侵权案件的现状以及新闻侵权诉讼急剧上升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控制我国新闻侵权的对策。本文分为五个部分来完成写作的。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引言。在引言中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做了简要的说明。第二部分为案例介绍及法律分析,该部分对案件中存在的四个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了笔者的观点。第三部分为新闻侵权构成的法理分析。本章结合新闻侵权案件自身的特点,重点介绍了新闻侵权的含义、主体、客体,并对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以及司法救济作了介绍,接着根据新闻侵权的相关理论对案件进行了分析,使读者对新闻侵权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第四部分为控制我国新闻侵权的相关对策。本章通过分析新闻侵权的现状,阐述新闻侵权诉讼急剧上升的形成原因,提出了控制我国新闻侵权的对策,对此笔者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行业自身以及立法方面提出了八点建议对策,特别是在新闻侵权的界定、立法完善和引进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方面笔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五部分为结语。在五部分的论述中,第二、三、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部分。目前学术界对新闻侵权的研究很多,主要是从新闻学和法律学两方面进行研究,也有学者从新闻学和法律学相结合的角度进行研究。笔者主要从法律学角度对本文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如肖像权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构成侵权,新闻侵权可以在《侵权责任法》中作为特殊侵权的一种加以完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