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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在20世纪末跟随欧美国家的脚步,在中小学校开始探索实施信息技术素养教育,逐渐形成了以信息技术意识、知识、技能和伦理的培养内容以及以信息技术课程为核心的培养体系,强调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信息技术时代的来临催生了欧美各国中小学校信息技术素养教育,在各国的示范下,澳大利亚倡导信息技术素养教育的呼声愈来愈高,促使国内开始重视培养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1989年,澳大利亚首次将培养学生信息技术技能的规定纳入国家课程目标之中,1994年教育部颁布的《国家课程声明》将技术课程纳入全国统一课程。1999年《阿德莱德宣言》将信息技术素养纳入国家教育目标中,开始重视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2008年澳大利亚颁布了《澳大利亚技术课程框架》,构建了信息技术素养框架。当前,澳大利亚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意识、信息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能力和信息技术伦理。信息技术意识要求学生对信息技术产生感性认知,对信息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形成广泛的了解;信息技术知识包括信息技术系统概论的相关知识、信息处理与应用的相关知识和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等知识;信息技术能力包含处理信息、管理信息技术和创造性利用信息技术造三大类;信息技术伦理包括保护知识产权、遵循网络安全条款以及认识信息技术的社会影响等方面。澳大利亚利用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来培养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是直接途经,间接途径包括其他学科课程、网络配套课程和竞赛类培训活动。维多利亚州在澳大利亚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培养方面做出了较多的努力,从组织和开设《数字技术》课程,在其他学科课程中融入信息技术的学习到补充配套的网络课程以及开发和利用线上资源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措施。澳大利亚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呈现出明显的特点,即突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的训练,强调信息技术课程的基础性,重视与其他课程的整合和关注线上资源的应用。其不足之处在于,各类线上资源和竞赛类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缺乏体系化,易造成资源浪费。目前,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素养教育正处于初步阶段。对澳大利亚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研究给我国提出了以下启示:加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社会性;促进信息技术课程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注重多方协作,充分开发线上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