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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是人类有目的、有意识的通过一定的活动,利用土地的属性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产物。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活动以及对土地的利用程度成为近年来研究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伴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市实体在空间上的扩张势必会带来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的趋势以及城市占地面积的日益扩张,这些都使得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此外,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环境的能力逐渐提高,如果稍处理不当,就会出现污染环境以及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等问题,土地利用方式、格局、强度等变化会对城市生态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研究城市化背景下的土地利用变化及其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环渤海沿海城市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从2000年到2009年期间,烟台市、潍坊市、天津市、秦皇岛市、锦州市、营口市和大连市的城市化水平,研究城市化进程中环渤海沿海城市的土地利用变化的幅度、速度以及土地利用程度的变化,并构建环渤海沿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体系,分析了土地利用变化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2000年至2009年,环渤海沿海城市的耕地面积呈现减少的趋势,由于退耕还林政策效果显著,林地面积有所增加,而天津市的园地面积和牧草地面积减少幅度最大。环渤海沿海城市的工业用地面积和居民居住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城市公共设施用地以及交通用地均呈现出增加的态势。这些变化表明,2000年至2009年期间,随着环渤海沿海城市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其城市内部的土地利用面积在发生变化,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逐渐增加,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环境进一步改善。从环渤海沿海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来看,从2000年到2009年,烟台市、潍坊市、天津市、秦皇岛市、锦州市、营口市和大连市的综合指数逐年提高。其中,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大连市,根据本文的城市生态环境程度分级标准,可以判定2000年烟台市、潍坊市、秦皇岛市、锦州市、营口市和大连市的生态环境程度一般,而天津市生态环境程度表现为很差,2009年环渤海沿海城市的生态环境程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天津市和大连市的生态环境程度达到很高水平,烟台市、潍坊市、秦皇岛市、锦州市和营口市的生态环境程度达到较高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