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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实施了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向全省乡镇(街道)力推“三整合”改革经验,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普遍构建“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的“1+4”基层治理模式。目的在于整合基层政权力量,优化基层职能配置与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面对新的权力、机构、资源的调整,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改革成效作用于基层社会治理,同时发掘并解决乡镇(街道)现存的社会治理问题,需结合实际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扬州市是这次江苏省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试点市,结合此次改革对H区J街道社会治理主体机构及其职能的影响,本文以新公共服务理论、善治理论以及多中心治理理论为依据,采用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以及理论分析法对该街道社会治理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发现,该街道在社会治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1)街道治理主体新机构职能运行不畅;(2)街道公共服务供给职能发挥不充分;(3)街道对社会治理方式缺乏深入探索,以及产生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主要在于:(1)机构改革力度尚不够;(2)政府职能转变未彻底;(3)社会治理理念待改进。最后,基于研究结论,同时借鉴国内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经验,提出解决H区J街道社会治理问题的对策建议,即在深化机构改革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社会治理理念上能够采取的一系列可行性措施,包括合理划分权责归属关系、全面提升赋权承接能力、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强调为民核心价值理念、改革现有责任考核体系、增强基层民主监督效能、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提升德法兼治引领作用、善用信息技术参与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