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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2017-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提出“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输入性风险”。这是新时代以来中央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推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抓手与决胜之道,为更深入地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发展思路、指出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践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已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优化研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并逐步上升为国家治理研究领域的紧要内容。“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如何精确地把握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状况,及时地传递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信号,提前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并进一步保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有序运行,成为了学者们需要谨慎对待、细心研究的重要课题。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优化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正确认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的借鉴经验,提升了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规范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手段、程序及渠道,降低了债务风险所引发的财政支出压力,进而保障了地方政府财政的正常运转。对优化地方政府社会信用环境,探索新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能力,逐渐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的抵销程度,改善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来维持高额财政支出的不良现实,利用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来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本文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综合回顾和细致梳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相关理论基础及现实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现实出发,对江苏省政府的债务状况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运行现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清晰地阐述了其已取得的成绩,尚存的问题及其成因,主要表现为债务风险的表现层次模糊且不确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的难以获得、缺乏完善的债务资金监管和“硬约束”机制。同时,概括并归纳了日本与美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及其债务风险预警现状,总结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为了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效用最大化,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江苏省的实践经验,本文提出了优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几点建议和对策:一是应构建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并注重对从事债务风险人员的内在素质培养;二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从长远的角度提出健全基于债务风险预警结果的处理机制,对处于安全区间、轻警区间、重警区间的地方政府债务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风险,提升地方政府对于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优化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了正确认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的借鉴经验,提升了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规范了地方政府的融资手段、程序及渠道,降低了债务风险所引发的财政支出压力,进而保障了地方政府财政的正常运转。对优化地方政府社会信用环境,探索新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能力,逐渐降低地方政府债务对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的抵销程度,改善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财政”来维持高额财政支出的不良现实,利用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来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本文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综合回顾和细致梳理,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相关理论基础及现实依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现实出发,对江苏省政府的债务状况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运行现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清晰地阐述了其已取得的成绩,尚存的问题及其成因,主要表现为债务风险的表现层次模糊且不确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的难以获得、缺乏完善的债务资金监管和“硬约束”机制。同时,概括并归纳了日本与美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及其债务风险预警现状,总结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为了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效用最大化,针对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江苏省的实践经验,本文提出了优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几点建议和对策:一是应构建起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的组织管理体系,并注重对从事债务风险人员的内在素质培养;二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信息披露制度;三是从长远的角度提出健全基于债务风险预警结果的处理机制,对处于安全区间、轻警区间、重警区间的地方政府债务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风险,提升地方政府对于债务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