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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1年底,国土资源部启动了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之后各地陆续开展了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对于有效缓解经济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指标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低丘缓坡资源自身所体现的自然特性导致对其的开发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了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以及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而在开发过程中又会面临各种生态安全的威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任重道远,其适宜性是合理开发利用的前提。探索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多宜性,成为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临川区为例,借助GIS技术,以临川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临川区数字高程模型(DEM)、临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等为基础,筛选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立两套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耕地适宜性和建设用地适宜性及其适宜程度进行分析评价,从而为临川区耕地占补平衡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提供数量潜力,并为其空间选址和合理布局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主要结论如下:(1)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识别。利用GIS技术对临川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进行叠加分析,以坡度、高程和土地利用现状为限制条件提取临川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面积为87052.15 hm2,占临川区总面积的40.91%;(2)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宜耕性评价。建立以土壤性状、地形地貌以及利用现状为准则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有机质含量等为因子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显示高度适宜(M1)、中度适宜(M2)、一般适宜(M3)和不适宜(M4)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面积分别为11475.85 hm2、25834.73 hm2、27633.30 hm2和22108.27hm2,占临川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13.18%、29.68%、31.74%和25.40%;(3)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宜建性评价。建立以自然条件、社会经济以及现状规划为准则层,以高程、坡度、坡向等为因子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显示高度适宜(N1)、中度适宜(N2)、一般适宜(N3)和不适宜(N4)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面积分别为6153.51 hm2、16509.32 hm2、35461.01 hm2和28928.31 hm2,占临川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7.07%、18.96%、40.74%以及33.23%;(4)结合临川区自然条件、区域合作形势以及城市发展规划,对宜耕和宜建低丘缓坡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将可开发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共分为重点开垦区、一般开垦区、重点建设区以及一般建设区,面积分别为21169.53hm2、31707.40 hm2、5285.08 hm2、4194.40 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