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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人们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却是资源的过度开采使用。以煤、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化石燃料的过度开发与使用使得全球气温普遍升高变暖。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的碳排放量已居于世界首列。中国政府在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节能和环保列为基本国策,加深绿色发展观的发展理念。政府将低碳投资列为下一阶段政府工作的重点目标,意味着低碳投资将会成为下一阶段的政府投资以及企业财务成本的主角,这也标志着碳财务时代拉开帷幕。所以,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低碳投资,也将是政府下一步工作重心的要点之一。现有的低碳投资激励机制,主要包括碳补贴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碳税低碳投资激励机制以及碳交易低碳投资激励机制这三种形式。但是每种形式都存在自身的局限性,而且相对于国外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国内对于低碳生态的认识并不深刻,因此对于国外碳投资激励机制,我国并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经验,必须考虑我国自身发展情况。文章在综合前人对于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碳税——碳交易耦合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用于激励企业进行低碳投资。并运用规范博弈的研究方法论证碳税——碳交易耦合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相较于传统碳投资激励机制的优越性。本文以即将全面实行全国碳交易市场作为前置条件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论述了研究背景及其意义,同时对当前国内外研究学者在低碳投资激励机制方面做了回顾,最后提出了文章的研究思路与创新点;其次,阐述了零和博弈和投资策略的相关理论,并进一步界定出碳资产和碳负债,进一步分析其对于企业财务运行的影响机理,为下一步碳税——碳交易耦合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的提出打下基础;再次,在现有碳激励机制的基础上,提出碳税——碳交易耦合低碳投资激励机制,探讨在该耦合激励机制下,征收碳税和碳交易市场中的碳排放额度交易对企业财务的运行机理的影响分析,进一步论证碳税——碳交易耦合低碳投资激励机制相对于传统碳投资激励机制的优越性;最后,分别在企业和政府视角下,提出在碳税-碳交易耦合机制下的政府策略和企业对策。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应在考虑碳税税率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程度(设置碳税收下限)和本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的影响程度(设置碳税收上限)的前提下,设置合理的碳税;(2)政府应根据社会碳减排发展程度和GDP发展水平,设置浮动碳信用的规模行业标准,在不影响GDP发展水平前提下,提高碳排放额度的价格;(3)政府应该对于采用低于碳技术的企业(形成长期待摊资产),采用以碳税为基础的税收返还补贴政策(该项补贴仅以征收的碳税为限,即不涉及其他财政来源)。(4)通过新技术开发,降低采用低碳排放的成本;(5)通过在碳交易市场的交易(包括碳资产的衍生品),获得碳排放额度,保证企业碳资产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6)当企业对碳信用标的具有投资意向时,采用长短期碳资产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企业营业现金流稳定。文章的新意在于:(1)设想构建了碳税——碳交易耦合激励机制,将碳税机制、碳交易机制融入到企业财务中去,构建了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由此,借着系统动力学构建形成新的低碳投资引导机制,进而形成本文的框架基础;(2)运用分类对比法阐述碳税机制和碳交易机制对于企业碳投资的激励作用,通过三个模型的对比,证明新的激励机制比单行激励机制更具优势。通过博弈分析,论证了碳税——碳交易耦合激励机制的可行性和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