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外资企业开始进入中国这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市场,外资企业进驻我国市场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各种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至。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在2015年的巴黎国际气候大会上,联合国通过了一项关于气候问题的国际性协议,该协议旨在抑制或者控制碳排放。但是近年来,我国CO2排放强度虽然总体有所下降,但CO2排放总量仍保持持续上升的态势。为此,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环境制度。但从环境制度的政策实施来看,其主要对象为国内外企业。近几年,外资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外资的实际利用额也不断攀升,广大学者对外商直接投资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也有了深入的研究,但实际上,造成碳排放污染的因素有很多,单单基于国内外企业层面难以达到碳减排的最终目的。从环境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来看,腐败对碳排放污染问题的影响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反腐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频繁爆出的腐败事件表明我国依然是一个高腐败的国家。腐败问题尽管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但环境领域的腐败也不容忽视。本文先从理论方面探索地区腐败、外商直接投资对碳排放的影响。其中地区腐败主要通过两条路径影响碳排放:其一,腐败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企业可以通过向地方政府行贿等手段逃避因严格的环境制度和能源监督制度等带来的高生产成本,对于政府公职人员而言,在不损害政治经济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向污染企业“索租”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最终导致“政企合谋”的行为发生。其二,由于我国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的首要任务不尽相同,所以在不同时期,腐败通过间接地影响经济增长也可能对碳排放造成一定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对碳排放的影响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环境“污染天堂”假说。由于较为宽松的环境制度,拥有严格环境制度的国家会把一部分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至欠发达国家,这种污染密集型产业虽然加快了东道国经济发展,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也相伴而生。其二,环境“污染光环”假说。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通过“技术外溢”效应为当地的产业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促进企业清洁技术的发展,有利于减少碳排放。其三,环境“综合效应”理论。外商直接投资通过技术效应、规模效应和结构效应综合作用于碳排放,因此对碳排放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区域差异性。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规范的实证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地区腐败对碳排放的影响具有区域异质性特点。全国及内陆地区层面上,腐败主要通过扭曲资源配置、降低能源环境执行力度、影响地区经济增长等手段加剧了碳排放。沿海地区层面上,地区腐败对碳排放的影响并不显著。此外,引入FDI有利于减少碳排放,其原因在于FDI对碳排放的技术、结构正效应大于规模负效应。根据研究结果分析,本文建议通过引进高附加值的外资企业、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设、改善产业结构、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推动绿色经济体系的建立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