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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各地区之间社会不公平现象日渐突出。20世纪90年代,以亚洲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提出包容性增长,倡导社会成员公平参与和共享经济增长。当前我国经济步入平缓增长的“新常态”,如何避免经济增长造成社会不公平突出的问题,实现包容性增长是当前中国需要面临的关键问题。财政作为政府调节地区差距的主要手段,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实现收入再分配,促进各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分税制改革以来,县乡级政府权责不对等现象突出,为了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中国从2002年起推广省管县财政体制,2010年基本在全国各省执行。那么,在省管县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制度是否发挥了促进中国包容性增长的作用?对此,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证上对此展开系统分析。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并围绕包容性增长的概念,选取不平等视角,从城乡包容性增长和区域包容性增长两个维度来分析包容性增长。第二部分,基于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分别构建了财政分权对城乡包容性增长的影响机制、财政分权对城乡包容性增长的影响途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中国2003-2010年城乡包容性增长现状,运用普通面板模型、门限面板模型和动态回归模型实证检验财政分权对城乡包容性增长的影响;其次采用加权变异系数、泰尔指数和基尼系数衡量区域包容性增长现状,并运用普通面板模型实证检验财政分权对区域包容性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式财政分权是影响中国包容性增长不平等的体制因素,财政分权总体上扩大了包容性增长的不平等程度,政府转移支付有利于缩小区域经济差异,但对区域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差异的影响不显著,此外,城乡收入差距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呈现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第五部分,基于前文分析,提出相应优化官员激励体制、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城乡公共财政体制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