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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了董事会特征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性,在以往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假设,建立回归模型,并以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其披露的相关会计信息,实证检验了本文提出的董事会相关特征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多少之间的关系。 本文首先对与本文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进行综述,回顾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董事会特征及其相关理论,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结合委托代理理论、资源依赖理论,提出了本文董事会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四个假设,建立理论模型,并选取2009年和2010年上海和深圳证交所非金融、保险类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模型进行检验。本文对数据的回归结果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改进我国董事会相关治理结构,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些建议。 本文研究的董事会特征包括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兼任、拥有高学历的董事比例这四个方面。本文证实了董事会规模、拥有高学历的董事比例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本文未能证实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兼任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显著负相关关系,也未能证实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显著正相关关系。本文提出了增加独立董事及其独立性、建立对独立董事的监督机制、选择合理的领导结构并根据不同结构制定相应的机制、在法定范围内增加董事会规模、增加拥有高学历的董事比例等建议,以增强董事会成员对各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关注,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本文的创新主要集中在两点。首先,引入拥有高学历的董事比例作为解释变量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第二,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计算衡量上,根据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发布的“每股社会责任贡献值”这一概念的理解,列出较为合理的计算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式,利用公开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客观的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