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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是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世界遗产分为记忆遗产、文化景观遗产、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人类口述和自然遗产。云南石林同重庆金佛山、重庆武隆、广西桂林、广西环江、贵州施秉和贵州荔波共同形成中国南方喀斯特,中国南方喀斯特是世界自然遗产。其中云南石林、贵州荔波和重庆武隆“捆绑”申报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是中国南方喀斯特申遗的第一期项目,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在2007年6月27日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其余的是中国南方喀斯特的第二期项目,是第一期项目的拓展和补充,于2014年6月23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石林风景区是是世界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景观,范围达350平方公里,不仅属于中国的四大自然景观,同时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石林风景区不仅是世界自然遗产,还是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具有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双重身份。与云南石林一样,很多的自然景观提供给人们观赏、娱乐休闲的效用和价值,但是人们经常忽略这些自然景观的价值,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等各种问题,这就带来了我们对这些自然景观经济价值的关注,如果我们能够用合理的方法估算这些自然景观的价值,就能为其开发利用提供决策支持。本次研究以石林风景区为例,建立了一个价值分类系统,将世界遗产地旅游资源价值分为社会文化与自然价值和经济价值两类。目前大部分学者将世界遗产的价值跟其他景观的价值都划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但是作为世界遗产,它本身必然有区别于一般旅游景观的特殊价值的存在。社会文化与自然价值和世界遗产本身相联系,从历史、艺术、科学、审美和保护的角度所体现的价值,这部分价值是一般景区不具有的价值,采用景观特征评价方法评估。使用价值是指门票等通过对世界遗产的实际交易产生的价值,这部分价值根据每年的旅游综合收益采用收益法评估。非使用价值是非市场活动的经济价值,是没有参与到实际交易中,但是被合理的认为应该运用于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价值投资,是在将来对景区的开发利用过程中会逐渐体现的价值,这部分价值采用条件价值法评估。结果表明:运用景观特征评价法对石林风景区社会文化与自然价值的评估为7.83分,说明石林风景区的社会文化与自然价值较高。通过收益法和条件价值评估法评估石林风景区的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分别为417.09亿元和393.26亿元,加总得到石林风景区的经济价值为810.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