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及政府服务转型的改革,非营利组织作为一支新生的社会力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积极活跃于经济与社会等各个领域。然而,由于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治理、法律法规不完善及信息公开外部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有效性不足,腐败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加强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法律及监管研究对促进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进行了一般性分析,并运用委托代理及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的公共产品理论、信息自由权利理论及治理理论阐述了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管研究的必要性。其次,从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内部、外部监管缺陷及信息公开监管制度缺陷三方面对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管缺陷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管存在的问题。再次,从国外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管法律框架及财务规制、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督及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内部治理三方面介绍了国外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监管经验。最后,本文提出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法律监管对策。其一,在借鉴公司治理理论的基础上,试着从法人治理的角度解决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其二,通过健全非营利性组织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完善多元监督体系及建立信息公开审计制度,实现外部对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的有效监管;其三,针对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差异化实际因素及强制信息公开监管弊端问题,从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角度,试探性提出非营利性组织差异化信息公开监管的设想,主要内容包括,差异化信息公开及监管理论透视、差异化信息公开及监管可行性与现实性分析、差异化信息公开监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构建差异化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等方面内容,并给出了差异化信息公开监管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