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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比较途径研究公务员权利规范及其保障制度,通过描述英、美、法、德、日、中各国公务员权利制度的发展轨迹,发现并比较各国公务员权利规范及其保障制度的异同点,研究各国公务员权利制度的问题解决功能,并尽可能预测各国公务员权利制度的发展趋势。 论文共分八章。 第1章介绍本选题的研究对象、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等。第2章揭示本文使用的基本概念(公务员、权利、保障)的内涵与外延。本章首先分析各国对公务员概念的规范,进而概括对公务员权利这一研究主题有意义的分类:文职人员与武职人员、国家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政务官和事务官、任命职和契约职、完全适用公务员法的人员和不完全适用公务员法的人员;其次从政治和法律两个视角分析权利学说,引伸出公务员权利概念,区分公务员的应有权利、法律权利和现有权利;最后从限制行政机关及其首长的人事权角度明确公务员权利保障概念,并将权利保障制度的核心定位于权利救济制度。第3章分析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研究该关系在理论上的冲突和实践中的变革。本章首先分析对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有着不同认识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和法治行政理论,这两种理论对政府与公务员之间关系的解释都有其合理性,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冲突;接下来分析各国政府如何在实践中缓和这种矛盾和冲突,论证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传统主导地位已经不复存在但也并未彻底“死亡”的观点,揭示各国在这方面发展的非平衡性。第4章考察各国人事行政演进历程,概括当代各国公务员权利的范围,并比较各国公务员权利的规范形式。虽然由于国情的差异导致各国人事制度的发展历程相异,但各国公务员权利制度都是在民主政治背景中始于职业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并从职务保障和生活保障两个方面开始逐渐生长起来的,经过上百年的发展,20世纪中叶以后各国不同程度地在法律上确认了各种公务员权利。当代各国公务员权利的规范形式虽然有异,但公务员权利范围却向着趋同的方向演进。第5章从政治中立与政治权利冲突的角度,研究各国对公务员政治权利的限制。在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为保证公务员不受政党政治的影响而公正地执行公务,各国都课以公务员政治中立义务,即限制公务员的政治权利,但各国公务员政治权利的限制程度不同,从几乎全部限制到几乎全部不限制,即便在一个国家,不同种类的公务员受到的政治权利限制也存在极大差异。第6章研究公务员团体(工会)与公务员权利保障的关系。现代社会是个雇用社会,大多数劳动者都处于被雇用的状态,为保障雇员权利不受雇主的非法侵害,各国宪法均赋予劳动者劳动三权,即结社权、交涉权和争议权,但公务员的“雇主”是政府,若公务员全部享有上述权利,政府就难以履行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职是之故,各国均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公务员的上述权利,并结合国情创造出了丰富多彩集体协商(collectivebargaining)制度。第7章研究公务员权利救济的途径和程序。有权利必有救济,已经成为法治国家的立法准则。各国在赋予公务员权利的同时都设立了行政救济或司法救济制度,但各国公务员权利救济的途径和程序有所不同,本章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出不同的救济模式。第8章总结主要的研究发现,并说明研究限制。 本质上,研究公务员权利问题就是研究在政府与公务员关系中公务员基本人权的存在方式问题。公务员权利问题只是近代才开始的话题。当代政府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虽不同于传统的关系,但政府作为统治者主体的地位并无变化,只是法治行政理论已在逐渐地支配这种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各国对公务员权利采取法定主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