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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家庭暴力不时发生,并日益频繁的出现在公众的关注范围之中,成为了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基于这个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于2015年3月2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司法解释文件。刑事政策与刑法规范二者的关系是不可以剥离出来单独看待的,研究刑法规范不能脱离刑事政策,同样的研究司法解释也不能脱离刑事政策。不仅如此,刑事政策更多的是由司法解释体现出来。《意见》是为解决当前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突出问题而出台的司法解释,因此对它进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解读,是极具现实意义的。在现在这个时间与阶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以说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基本的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核心理念是对犯罪采取区别对待的方式,即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相济。《意见》分别在宽与严两方面体现了刑事政策,对于“从宽”的方面,其在被害人过错行为、被害人谅解行为、刑事和解以及社区矫正这四个方面有具体体现;对于“从严”的方面,其在婚内强奸、特殊人群、行为人刑法以及禁止令这四个方面有具体体现。从这两方面解读这份司法解释对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处理和适用有着更为全面深入的意义。《意见》中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家庭暴力犯罪有着积极的作用,《意见》区分“轻重”的标准明确以及切实贯彻了刑法基本原则。但是也不能不正视其中可能存在着某些隐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例如在社会控制机制方面的缺失以及对行刑效果的消极影响,通过《意见》各项规定的体现,更加明显的显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