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一九一九年德国《魏玛宪法》开始,经济制度就成为宪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战以后,通过宪法确立经济制度和经济原则,更成为世界各国立宪过程中自觉遵循的一条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对经济制度作出了原则规定,并且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宪法的一些内容与现实经济生活逐步显现出不相适应的一面。因此,修改现行宪法,在宪法中确立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经济制度保障机制就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本文试图从比较宪法学的角度阐明宪法意义上的经济制度,评析当今世界主要国家经济制度的宪法保障, 探讨我国现行宪法在经济制度保障上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并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国经济制度宪法保障的可行措施。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经济制度的概念进行界定,并着重阐明经济制度宪法保障的意义。第二部分对德国、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经济制度的宪法保障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出各国经济制度宪法保障的共性和规律。第三部分在对我国经济制度宪法保障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和完善我国经济制度宪法保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