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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代的中国与琉球,自明代正式确立封贡关系之后,双方来往频繁。在中国各个地方中,福建、台湾因地缘之便与琉球的交往十分密切。山东与琉球虽然距离很远,但在互相的往来和交流上也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山东籍册封使到琉球的活动、山东接待琉球朝贡使的情况、双方对飘风难民的互救抚恤情况、山东籍人士编制的官话课本及山东作为儒学本家对琉球的影响等等,但是以往的研究中对山东与琉球关系关注不够。鉴于此,本文将明清山东与琉球的关系在资料所及的范围内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文章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充分挖掘史料,将明清山东与琉球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尽可能多的呈现出来。本研究以实证的史学研究为主,利用史籍和原始档案资料,包括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的《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至《七编》、《历代宝案》以及《明史》、《清史稿》、《明实录》、《清实录》、《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等史料。注重跨学科综合研究方法,通过考察山东与琉球关系的各个侧面,填补山东与琉球关系史的研究空白,并丰富明清东亚海洋史的内涵。文章还采用图表分析法,将有关信息汇总成图表,一目了然,从中体现出当时的情况。具体的研究内容方面,通过对山东籍册封使的详细考察,特别是对他们在琉球的活动情况进行挖掘,从中发现他们在强化中琉关系中的独特作用,并展现他们作为天朝使节的风采。通过山东接待琉球朝贡使情况的考察,由小及大,从一个侧面反映当时的朝贡体制的一些重要内容,如贡期、贡道等的实际状态;又由山东处理在鲁病故的贡使案例,反映出清代进贡使在途病故抚恤制度的发展过程。而山东对琉球飘风难民的抚恤,充分体现可清代的“怀柔远人”的对外方针和抚恤难民制度以及地方对于朝廷制度的执行程度。琉球对来自山东沿海的飘风难民的抚恤,则体现琉球遵循封贡体制的规定和惯例,也反映出琉球与中国的友好关系;同时通过对难民遭难缘由的分析,从侧面反映当时繁荣的海上贸易情况和山东的经济社会状况和同外部贸易关系,为研究清代海上贸易的发展情况提供了个案。山东籍难民白瑞临编写《白姓官话》为琉球人学习中国语言提供了课本,其中很多的内容属于山东官话;琉球人建立文庙、明伦堂以及册封使在琉球的诗文书画匾额,特别是琉球派遣官生入太子监学习儒学,都可以反映出山东作为儒学本家对琉球的思想文化政治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