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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se(1937)开创了现代企业理论的先河,公司在筹措资金和专业化方面的巨大优势使之“成为解决筹集大量资金的一种标准方式”(Ross)。公司治理可以分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这样两个层次,本文的研究属于治理机制的范畴。Jensen and Meckling(1976)开创了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起点,人们从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董事会,股权结构,高管薪酬和财务透明度)和外部治理机制(公司控制权市场,产品和要素市以及法律体系)入手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然而,Zingales(2000)指出,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现代的公司概念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公司的界限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使得建立在原有公司理论基础上的公司融资、治理和定价的研究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媒体的公司治理角色便是这样一个崭新的视角。 人们现在的视听无时无刻不被庞大的社会媒体所包围和影响。大众媒体的存在,一方面,使得现代社会的公民和消费者的信息收集成本大为降低,另一方面,则使信息的可信度(credibility)显著增强。而且媒体庞大的受众群体使得媒体在发挥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具有巨大的优势。媒体通过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来对公司的治理绩效施加影响,具体而言,有三种途径:(1)媒体关注将促使政治家(议员、行政官员等)提案公司法的修改和有效实施;(2)媒体关注将迫使公司董事(经理人)维持“好”的经理人声誉;(3)媒体的关注将影响公司董事(经理人)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为了避免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出现的尴尬,他们将努力维护公众形象。然而,媒体公布的公司治理信息的获取具有非排他性,那么,如何解决分散股东的搭便车问题,或者说,谁有激励为媒体实施公司治理角色买单?按照现有的文献,激励相容的机构投资者、以赢利为目的的媒体、监管当局、民间环保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成为媒体实施公司治理角色的买单者。在实证方面,Dyck and Zingales(2002)将媒体的治理角色引进了公司治理当中,并实证证明了媒体报道的数量确实可以成为其对决策人影响的一个重要代理变量;Dyck and Zingales(2006)利用从TroikaDialog的投资银行的公司违规操作简报作为媒体监督的代理变量,利用截面数据来研究俄罗斯的98家样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状况,最后的得出的结论是,媒体报道的覆盖率(news coverage)确实会影响公司治理的绩效,且实证结果显著。 本文是利用中国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对媒体监督的治理机制作的第一篇实证研究,所以这样的探索不仅是对目前国内已有的关于公司其他治理机制(比如股权结构,债务比重等)研究一个非常有益的补充和推进,也为目前媒体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的研究提供了中国的数据支持。鉴于限于本人的涉猎面有限,并为发现类似于Dyck和 Zingales(2006)中的公司违规简报,本文的媒体报道数据,则是在充分利用目前发达的搜索引擎设定标准,搜索、整理出的资料,也为以后这样媒体数据的获得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本文的实证研究利用多元回归的方法,将调整后的Tobins Q和M/B的值作为被解释变量,在控制企业规模、行业和成长能力,以及公司股权结构、是否发行H或B股、董事会规模和独立性等常规公司治理途径外,重点考察媒体关于样本公司的报道对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媒体治理的代理变量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显著为正,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上一期的负面报道会影响下一期当事人的主观条件概率和惩罚力度,而使他们更加关注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最大化。当然,本文也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克服,一个就是本文用的是截面数据,且样本数量不足够大,后来的研究可以尝试用大样本跨年度的面板数据来实证;另一个是,理论中提到媒体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影响“声誉”,但是到底哪种途径是最重要的,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第三点是,仅用媒体报道的数量来衡量媒体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而没有区分不同报道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