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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是我们每个公民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在新闻媒体领域的体现,同时新闻自由更是新闻媒体得以存在的基本价值。新闻自由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从散发着油墨味的报刊,到声色俱全的电视广告,继而发展到信息便捷的互联网,新闻媒体渗入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借助新闻媒介的快速信息传播,我们可以获得国家大事的相关信息,并传播我们的思想和见解,与他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世界范围内,新闻自由的观念已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实施程度得到了加强,在生活中也得到了更多的注意和保护,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新闻媒介同时有着天生的“侵犯性”,新闻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新闻失实和新闻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我们都存在着被新闻伤害的可能性。如果不对新闻自由加以一定程度的法律限制,我们和社会就要为新闻自由付出代价,同时也会对新闻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因素。因此笔者从新闻自由的定义和历史发展出发,着重新闻自由的价值和重大意义,分析并借鉴了新闻自由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的相关经验,通过对比提出了对我国的新闻自由限制的浅显建议,明确了法律对新闻自由限制的标准和原则。本文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着眼于新闻自由的涵义和历史发展。在新闻自由的基本概念内容中介绍了学者们对新闻自由内涵的不同表达,最后提出自己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在新闻自由的历史发展部分,列举了相关国家对新闻自由的法律规定和历史发展状况,加以对比,指出了每个国家新闻自由的特点,接下来阐述了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及演变。第二部分作者评价了新闻自由在我国和谐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宪政价值和限制的必要性。新闻自由为我们公众提供信息,保障我们的知情权。新闻自由对我国的政治民主化的进程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之一。但是,在我国新闻还未实现自由的环境下,由于竞争日益激烈,为了追逐利益和轰动效果,无限制的新闻自由会和我们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发生冲突,因此我们需要对新闻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当然限制是以保护为前提的。第三部分作者对比了西方相关国家的新闻自由的限制程度和范围,主要包括瑞典、英国、美国、德国。瑞典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新闻法的国家,美国号称是“世界媒体王国”。这几个国家的新闻自由制度都比较成熟,对我们国家新闻自由的发展有着借鉴意义。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作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了我国新闻界发展的现状,并列举相关案件来说明我国新闻自由限制方面的缺陷,试图构建理论制度即法律规定和社会实践层面两个层面来完善我国的新闻自由限制制度。社会实践方面以新闻界的自律组织和自律制度的设立侧重点,补充法律规定的不足。文章最后一部分为结论,对新闻自由的实施及限制进行了概括和总结,进一步指出了对新闻自由侵权限制的必要性,对我国新闻自由的发展和规范作了初步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