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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指人类认识到全球工业革命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招致地球生态平衡系统被打破时,严重的意识到该现象可能造成人类灭种的危机后,激发起各国、各地区的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民众自主的协同合作来最大限度的防止现有污染状况继续恶化,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恢复生态环境并达到提高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借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以“新环境保护法、建设生态文明”为要求,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乎到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以及“中国梦”能否实现。社会契约失灵理论指出,尽管政府对处理各种社会难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政府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尤其存在“难以抓小”的弱点,使之无法成为“面面俱到的服务者”。而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大多来自草根、民间,其与民众保持着特有的“血缘关系”,使得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环境保护时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能够有效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面对我国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趋势,政府部门希望有另外一种公益力量的存在来分担政府的责任与压力,这就为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肥沃土壤与极大的活动空间。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既是我国生态环境破坏亟需整治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改革的一个部分。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如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深度与广度不够,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教育、环保意识培养缺乏实效,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外部支持不够,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救济渠道不畅等等。因此,需要着重从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民自觉加入环境非政府组织,健全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拓宽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渠道,提升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独立性,完善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违法的监督制度等方面促进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遏制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