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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中后期,外戚宦官专政、朝政混乱,社会风气日渐衰微等矛盾突出,思想家们都在积极探索适合的社会统治方式。王符是东汉中后期著名的政论家和思想家,据推测其生卒年约为公元82~167年,字节信,安定临泾人(今甘肃省镇原县西),历经章帝、和帝、殇帝、安帝、顺帝、冲帝、质帝和桓帝(当时正是东汉社会急速下滑阶段)统治时期。《后汉书》中将其与王充、仲长统三人合为一传,据载他与同时代的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同处于世并“友善”。《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记载,王符“少好学,有志操”,在和帝、安帝之后出现“世务游宦”之局面,但他本人却秉刚正不阿之志,不愿与世俗同流,故仕途受阻,转而隐居山野,以“潜夫”的身份抨击现实,并著《潜夫论》一书,论及政治、经济、哲学、法律、军事、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他的政治观、哲学观和人生观。同时,作为一位平民思想家,在对现实社会进行批判的过程中,他为下层社会构建了一个新的统治政治蓝图,本文分别从统治者、治国指导方针和社会理想状态三个方面对这一统治蓝图进行论证。第一部分通过对现实社会不合理因素的批判,提出“末世”的治理需要圣主贤才的思想主张,且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充分论述圣贤出现的社会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丰富的圣贤思想,充分体现出人的因素在社会管理中的巨大作用。圣贤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其一,通过批判现实社会的黑暗,找到社会问题的症结所在,认为东汉弊政的出现,是由一批昏(幼)君庸(奸)臣把持朝政造成的。作为汉后期的君主,出现了鲜明的低龄化特征,这纵然与封建皇位继承制度有关,但同时也与腐朽的外戚宦官群体相关联。宦官外戚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阶层,可以说是封建专制统治的必然结果,而且往往在一个朝代发展的中后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东汉中后期的政权基本上都在其手中“互换”,他们欺上压下,紧紧扼止着君与臣、百姓沟通的通道。通过对这一社会现状的分析,最终可以将社会统治的混乱归因于无圣主贤才治国;其二,王符作为一个时代的优秀思想家,继承和发展了儒家思想重视“人治”的传统理念,突出了“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把统治中的理想人格根据“德性”在“质”上的差异,依次划分为君子、贤人和圣人;在对人性作出解释的基础上认为人的一生是可教化的,进而分别论述君子、贤人和圣人各自出现的方式和过程,从而论证圣贤出现的可能性;最终在综述君子、贤人和圣人所具有的特质之后,找出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进一步指出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君子到圣人,中间经由贤人过渡,这实质上是道德不断内化、不断升华的过程。在这一点上王符深受儒家“人治”思想的影响,传统的儒家思想以其所坚守的纲常伦理来规定着每一个处于家族和社会中的人,这样的“人”只属于家族或国家而不具有任何个体的意义,在“人——德——家族——国家”这一德行链条中,按照张中秋先生的观点是合格者即“成人”,出色者即成“贤”,优秀者则为“圣”。所以由他们作为社会的“精英”,忠、孝、仁、义、礼等将得到最大程度地实现,德的作用也将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得到无限延伸。第二部分的论述是在圣贤出现后的基础上展开的,指明了统治者应该遵循的治国方略:“民为国基”。这是王符在对东汉后期统治混乱、权贵“费功伤农”的社会现状进行严厉批判以后,提出的治国指导理念。“民本”思想自西周始就被提出,当时称“民为邦本”,接着周公进一步提出“敬德保民”的思想,强调了“民”力量的重要性,这也恰好是对三代以来“神权”思想地位的挑战,而民重神轻也自然就成为了当时社会思想发展的主要方向;孟子将重民思想进一步完善与系统化,在吸收、总结前人重民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本体系化,得出民贵君轻的治国理念,认为天地之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从而深刻阐释经济上的“制民之产”和政治上的“得民论”,把国家统治的治国方向直接对准民众。此后民本思想就不断被后世思想家所继承和深化。汉初统治者吸取秦末农民战争的教训,进一步意识到民众的重要性,关于民的问题又一次被思想家们提出,如贾谊提出“国以民为安”,其见解之精辟让后人无不为之所折服,“民”的问题再次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所以汉初君主在黄老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修养生息、省刑薄赋的惠民政策;东汉中后期以后,各种社会矛盾(统治阶级自身、统治者与民众、与外族的关系等)越来越激烈,民众的生活、生产又一次成为国家、社会关注的焦点。王符应时而生,在吸取前人民本思想内容的基础上,将国家的安危与民众的生活状态紧紧结合在一起,提出“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并最终发展为“民为国基”的思想。此部分从“天心”与“民心”(“天人合一”思想的延伸)的一致性角度充分论述这一思想的合理性与权威性,在落实该思想的具体措施上提出富民而教以至太平治世的主张,并从各个层面集中论述“民为国基”思想实现的可能。虽然民本的问题似乎有些老调重弹的味道,但是王符把它作为统治者的治国指导理念再次加以强调,蕴含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矫正现实统治指导方针的意图;况且进一步而言,“民”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乃至于当下)都始终是实现社会安定、社会进步不可能避开的话题。第三部分则是论述在圣主贤才当政与统治者按照“民为国基”理念治国的前提下,所应出现的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在社会成员社会化方面,以“德治”、“尚贤”为核心,大到一国之君、文臣武将,小到平常百姓均重新赋以角色定位,各守其本:皇帝处于古代社会万人之上的至尊地位,代表着最高的统治权威,臣民对其统治地位的合理合法性不敢妄加怀疑(历次农民起义中欲代替现行统治政权的行为除外),即使是在民不聊生的情况下,我们的思想家和人民也很少有“颠覆”朝政之类的言论,往往将改变现状的重任寄托于圣君,所以一位称职的君主,在民众的心里自身应该具备较高的圣德与圣行;同时王符还强调为人君者必须懂得“法(刑)”的适时运用,在“德”与“法”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德主法(刑)辅,这也是汉代盛行“大德小刑”主流思想在王符思想体系中的一个侧影。在为人臣者方面,王符提出“明选”的主张,即:注重对各级官吏德与才的考核,评价标准是贤与能,终极指向则是以道德标准为核心,即:突出臣下对君主和国家的“忠”。针对东汉中后期“农者”弃农桑而“赴游业”,“工者”造“奇物”的生活、生产秩序,王符在其所设定的统治秩序中指出,安定、有序的社会需要的民众应该且只能是“顺民”,他们必须“安居”、“乐业”,农者、工者、商者都应该恪守各自行业的“职业道德”、“安分守己”地从事有利于封建统治的生产活动。要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在人与人之间交往原则上,王符提出忠、恕、仁、义等之道并一一分说,这是在新的时期维护君臣、父子、夫妇、朋友等关系比较系统的人伦规范,而且他还重点论述了“臣忠”与“超功利性的”朋友之道,这从侧面反映出王符对东汉后期奢侈、骄肆社会风气的否定态度。总之,本文采取由因推及果的写作思维,通过层层深入的研究方式,使三个部分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王符系统的社会思想理论,最终剥离出一个较完美的封建国家统治范式,给统治者以积极的启示,同时他也为中国社会思想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