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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既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复归,也是适应时代潮流、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崭新理念和执政思想。如何把党中央提出的这一重大理念在地方政府贯彻与推进是一项伟大的任务,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兴旺。本文运用文献法和理论分析方法,结合实际,从以人为本的涵义着手,客观分析了当前地方政府以人为本理念滞后的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并针对具体的原因探讨了推进地方政府以人为本理念的建设性思路。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阐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特征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并分析了社会主义以人为本思想和中国封建时代“以民为本”及传统资本主义“人本”思想的区别。
第二部分粗略归纳当前地方政府违背以人为本理念的指导所产生的各方面的负面影响,即以人为本理念滞后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
第三部分分析了地方政府以人为本理念滞后的原因。总结了以物为本和官本主义对以人为本理念的危害。
第四部分从行政文化、行政体制、政绩考核、行政活动各个环节、行政相对方的监督约束等方面对地方政府人本理念的强化及在具体工作得以运用提出了具体的推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