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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是指依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农村治理中组织上和行为上的规范,由农民基于其村民的身份选举产生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制度。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以村民自治制度为基础,是中国农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其对促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的意义。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自1998年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然而,村民委员会选举是一项实践操作上要求非常高,而且与具体地区的特征结合得非常紧密的一项制度,在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在规范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以下四个部分对完善我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选举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基本理论,包括选举的涵义和种类、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涵义、类型以及基本原则,在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的指导下,进而展开接下来的问题的论述;第二部分总结了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现状,通过总结现状来分析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无论在制度现状上还是实施现状中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在制度上,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在实施上,贿选问题严重,乡镇政府干涉村民选举,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消极领导等等;第三部分分析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法律原因、行政原因、经济原因和思想原因,主要是立法不健全,行政干预现象大量存在,经济发展的因素制约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发展以及农民的民主意识仍然缺乏;第四部分针对第三部分分析的原因提出完善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几点意见,主要通过完善立法,理顺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选举之间,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选举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监督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选举进行完善。农村的稳定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是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制度,因此,对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对于我国农村民主建设以及农村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现状,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提出应对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以期对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