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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权与财权、财力的划分是界定各级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研究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匹配问题对界定政府和市场分工、转变政府职能和规范政府行为具有重要意义。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建立起基本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体制框架,但是该体制与科学、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具有较大差距,并未对省以下财政体制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意见。市辖区财政体制作为省以下财政体制重要部分,在理论上更显缺乏,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也是千差万别。事实上,市辖区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直辖市和较大市下设的一级地方行政建制。探讨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对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甚至行政管理体制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广州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一直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多项财政改革走在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但是,随着广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广州市的财政体制日益显露出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地方,表现在:在事权的划分上,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的纵向、横向事权划分界定不清晰,财力划分不合理以及转移支付不规范等。对广州现行财政体制改革进行必要地调整和完善,提出可借鉴的思路和建议,对广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程入手,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分析,重点阐述广东省对市的财政体制,层层递进,以此引出广州市的财政体制现状,以翔实的数据分析广州市与区政府间财力与事权匹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政府职能、事权划分财力划分等有关理论进行论述并借鉴先进国家有关财力与事权划分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合理界定市区两级政府的事权、调整财力划分范围以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