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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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落实到破产制度改革中,就是要进一步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衔接,助力困境企业涅槃重生。针对现有破产制度立法的滞后性与困境企业拯救机制的多元化需求,地方法院借鉴域外破产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的破产预重整制度。现阶段已有48个地方法院陆续发布了预重整操作指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发布的破产预重整典型案例也有增无已,由此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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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落实到破产制度改革中,就是要进一步探索庭外重组与庭内破产重整制度的有效衔接,助力困境企业涅槃重生。针对现有破产制度立法的滞后性与困境企业拯救机制的多元化需求,地方法院借鉴域外破产制度运行的成功经验,探索出了中国特色的破产预重整制度。现阶段已有48个地方法院陆续发布了预重整操作指引,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发布的破产预重整典型案例也有增无已,由此破产预重整实践已在地方法院蔚然成风。所有这一切,都使得我国破产预重整具体规则设计与司法实务操作更趋完备与成熟。鉴于我国破产法中未明确规定破产预重整,各地法院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过程中所形成的预重整操作指引内容莫衷一是,呈现出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故而,在各地法院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求同存异,探寻构建我国破产预重整统合路径刻不容缓。本文以破产预重整制度的立法理念、法律性质和法理基础为基点,对破产预重整实践中的操作指引和裁判焦点进行实证分析,以期为构建中国特色法治背景下破产预重整制度的统一标准建言献策。除绪论与结语外,本文主体内容共分为三部分:第一章破产预重整理论概述:本章首先基于破产法治理念衍进视角,指出破产预重整制度源于市场化破产救济理念;其次,梳理破产预重整制度的概念并厘清其法律地位;最后,从制度经济学、契约自由论、市场决定论角度系统阐释破产预重整制度的理论基础,旨在探究破产预重整制度的应然属性。第二章破产预重整实践现状的实证分析:本章从破产预重整具体程序设计、参与主体职责划分、制度配套机制角度切入,对各地预重整操作指引和司法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意在总结中国式破产预重整司法实践的实然特色。第三章破产预重整实践困境及统合路径:本章在第二章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首先阐明我国破产预重整制度实践的实践困境。随后将研究视角穿梭于应然与实然之间,从增设统一立法规定、明晰参与主体职责范围、完善配套机制三个维度,提出构建我国统一破产预重整制度的建议,以期助力困境企业在市场环境下早日实现挽救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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