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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私人股权投资的契约机理与估值问题进行了研究,具体工作如下:
(1)考虑了企业家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通过构建模型论证了私人股权机构存在的必要性。认为:私人股权机构可以以较低的尽职调查成本获得项目的真实质量信息,并且私人股权结构在项目选择、监督、提供增值服务和激励等方面比一般投资者更具有优势,这是私人股权机构得以存在的原因。
(2)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对私人股权投资领域第一级委托代理层面(投资者与私人股权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的组织形式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个新的划分标准,将私人股权机构划分为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大类。按照这种分类方法,从数理角度对不同类型的私人股权投资机构,建立了相应的报酬激励模型。通过对模型均衡解的分析,认为有限合伙制对私人股权机构的激励强度大于公司制,由此引起私人股权机构的努力水平大幅度提高,进而提高了总期望收益和投资者的期望收益。
(3)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对私人股权投资领域第二级委托代理层面(私人股权机构与企业家之间的委托代理)的分阶段投资问题进行了研究。针对已有研究的缺陷,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分别构建了分阶段投资与一次性投资模型。在模型中,私人股权机构在各个阶段的投资金额、私人股权机构与企业主的分配比例以及企业主的努力水平均为内生变量。同时,模型考虑了一旦投资失败,私人股权机构可以得到被投资企业的清算价值这一事实。通过对模型求解以及对均衡解进行分析,得到了一些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这些结论与已有的实证研究的结论是一致的,可以从理论上解释实证研究的研究成果。根据这些结论,提出了私人股权机构在开展投资业务时应采取的操作策略。
(4)针对已有研究存在的缺陷,构建了风险投资法估值的收益率模型。在所构建的模型中,考虑了非公众公司的股权流动性较差和私人股权机构的努力成本这两个因素。通过对模型进行分析,得到了3项结论。其中前2项结论可以很好的解释私人股权机构在运用风险投资法的过程中,使用较高的收益率并且收益率随着被投资对象所处阶段的提前而提高这一现象,第3项结论对私人股权机构在运用风险投资法时如何选择目标收益率,具有指导意义。然后,将风险投资法应用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个投资项目,进行了估值实例分析。
论文最后指出了今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方向。